場地借用申請表(校內)
務必遵守下列事項
1.本表請於使用場地前7個工作天遞交提出申請。
2.申請核可後,場地之使用需配合現場管理人員調配。
3.申請時請詳細填表中各欄位。
4.學生以班級(代表隊)為單位申請時,請系所主管簽章。
5.教職員工以單位申請者,請主管簽章。
6.以社團申請者,請指導老師簽章。
7.綜合體育館星期六開放時間為08:30至12:30止,逢國定例假日時則休假。
8.務必遵守各場館之場地使用規範與開放使用時間。
各場館場地聯絡電話與分機
學校電話(03)328-3201
網球館 分機3138 歐忠炎先生
綜合體育館 分機5012 陳岑玉小姐
游泳池 分機3112 陳大永先生
如承辦人員不在,請轉交給現場值班人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