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八學年度全校師生越野賽競賽規程
附件:
國立體育大學九十八學年度全校師生越野賽競賽規程
一、宗 旨:為鍛鍊本校教職員工生之體能,促進身體健康並養成運動習
慣,以提昇本校學生未來適應社會能力。
二、承辦單位:體育室。
三、協辦單位:教務處、學務處、總務處、陸上運動技術學系、體育推廣學系、運動保健學系、休閒產業經營學系、適應體育學系。
四、參加對象:本校教職員工生(大學部及研究所在籍學生一律參加,未參
加者均以無故不參加重要集會論)。
五、競賽日期:中華民國98年12月25日(星期五)上午九時正。
六、競賽地點:本校區暨周邊相關道路,起、終點均設在本校體育館。
七、競賽分組:(共分七組)
(一) 長青組:本校男、女教職員工年齡56歲以上【民國42(含)年以前
出生者】屬之。
(二) 教男組:本校男教職員工56歲(不含)以下均屬之。
(三) 教女組:本校女教職員工56歲(不含)以下均屬之。
(四) 男子甲組:本校陸上運動技術學系、球類運動技術學系、技擊運動
技術學系、運動技術研究所等男生屬之。
(五) 女子甲組:本校陸上運動技術學系、球類運動技術學系、技擊運動
技術學系、運動技術研究所等女生屬之。
(六) 男子乙組:本校體育推廣學系、運動保健學系、休閒產業經營學系
、適應體育學系、體育研究所、運動科學研究所、教練研
究所等男生皆屬之。
(七) 女子乙組:本校體育推廣學系、運動保健學系、休閒產業經營學系
、適應體育學系、體育研究所、運動科學研究所、教練研
究所等女生皆屬之。
八、競賽里程及路線(詳如附件路線圖):
(一) 教職員工各組及學生女子甲、乙組均跑一圈3.5公里。
(二) 學生男子甲、乙組均跑兩圈7公里。
(三) 路線:
體育館(起點右轉)→繞停車場一周(左轉)→收費亭 (左轉)
體育館前噴水池(右轉)→網球館(左轉)→游泳池→田徑場正
門路口(右轉)→水塔路口(右轉)→學人(職務)宿舍(繞
圈折返)→水塔路口(左轉)→田徑場正門路口(右轉)→
田徑場旁馬路→綜合科技大樓(左轉)→行政教學大樓(東側
馬路)→志清湖(右轉)→收費亭(左轉)→體育館門口(終點)。
九、報名辦法:
(一)組隊方式:教職員工組以單位或個人名義報名,大學部以班級、研究
所以年級(體研所、運科所、教研所、運技所、體推系碩士班、運保系碩士班、產經系碩士班、適體系碩士班)為單位組隊報名。
1. 學生甲組共13隊:陸上一、陸上二、陸上三、陸上四、球類一、球
類二、球類三、球類四、技擊一、技擊二、技擊
三、技擊四、運技所。
2. 學生乙組共23隊:體推一、體推二、體推三、體推四、運保一、運
保二、運保三、運保四、產經一、產經二、產經
三、產經四、適體一、適體二、適體三、適體四
體研所、運科所、教練所、體推系碩士班、運保
系碩士班、產經系碩士班、適體系碩士班。
(二)報名方式:
1、學生部分請本校教務處提供98學年在職學生資料(含系、
所年級、姓名及性別),供體育室製作秩序冊。
2、教職員工部分請人事室及總務處提供員工資料(含單位、
職稱、姓名、性別及年齡等),供體育室製作秩序冊。
3、以上資料請以電子檔方式於12月11日(星期五)前,E-mail
至hky@mail.ntsu.edu.tw信箱,俾利作業。
十、獎勵辦法:
(一)參加獎:參加比賽並跑完全程者,可憑終點名次卡兌換參加獎乙份。
(二)個人獎:教職員除長青組取前5名,餘各組取前6名,學生組每組取前6名頒發獎狀及獎品乙份。
(三)團體獎:分學生甲組(13隊)、學生乙組(23隊)兩組團體總錦標,
甲、乙組總積分獲前三名者各頒錦旗乙面。各組團體積分錄取名次及計分方式如下,合計積分愈高者獲勝(如積分相等則以各組個人前3名之成績作為評比序次):
組別
團體獎計分錄取名次
計分方式
男子甲組
女子甲組
男子乙組
女子乙組 50名 第一名50分,第二名49分,第三名48分,依此類推,第四十九名2分,第50名1分。
(四)摸彩獎勵:準備豐盛獎品,提供跑完全程者摸彩,敬請期待!
十一、報到時間地點:98年12月25日(星期五)上午8時至8時30分在體
育館進門領取參加卡。參加卡請勿遺失,競賽當日未
佩帶參加卡參賽者,成績將不予計算,進入終點亦不
發給名次卡。
十二、摸彩:
(一)時間地點:當日(98年12月25日,星期五)比賽後,上午十時卅分起於體育館內進行摸彩。
(二)參加辦法:選手進入終點可獲名次卡乙張,請將名次卡上之摸彩聯
撕下投入體育館門口的摸彩箱中參加摸獎,並請保留兌
獎聯以便兌獎。摸彩時在場者始有兌獎機會,經摸彩人
宣讀號碼三次,以持有名次卡兌獎聯者為獲獎者。
十三、競賽規定:
(一)升旗典禮:98年12月25日(星期五)上午九時正。
(二)起跑時間:各組均在九時卅分起跑。
(三)時間限制:起跑後六十分鐘內須完成,否則成績不予計算。
(四)凡有下列情形者一律取消比賽資格:
1.未在規定時間內跑完本辦法規定之全程者。
2.未佩戴參加卡參賽或未佩戴各檢察站發給之信物標誌者。
3.未按比賽規定路線行進投機取巧者。
(五)本次競賽路線設有檢察站,參加比賽者均須通過各檢察站並取得信物標誌才可進入終點計算成績。
(六)本競賽終點共設男生組與女生組兩個入口道,參加者須依個人性別進入正確之入口道,並領取大會所發給的名次卡,作為成績計算依據。
(七)團體成績之計算,當有兩隊以上之積分相同時,則以該隊錄取名次最佳前三名總分較高之隊為勝。
(八)凡有心臟血管或高血壓等疾病者,不可報名參加比賽。
十四、注意事項:
(一)參加者請於賽前參加熱身,俾避免運動傷害。
(二)賽前應做充分的長跑訓練以增強體力,確保身心健康。
(三)凡因故不克參加者應依規定辦理請假手續。
(四)需請假者請提證明,公假(附公文)、傷病假(附醫院或健康中心證
明),並於98年12/23日(星期三)前至體育室登記。
(五)如活動當日遇天候惡劣(颶風、大雨、閃電等),由體育室向校長請
示後,可宣告本活動暫停或延後實施。
十五、本競賽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後簽陳校長公佈實施。
國立體育大學九十八學年度全校師生越野賽競賽規程
一、宗 旨:為鍛鍊本校教職員工生之體能,促進身體健康並養成運動習
慣,以提昇本校學生未來適應社會能力。
二、承辦單位:體育室。
三、協辦單位:教務處、學務處、總務處、陸上運動技術學系、體育推廣學系、運動保健學系、休閒產業經營學系、適應體育學系。
四、參加對象:本校教職員工生(大學部及研究所在籍學生一律參加,未參
加者均以無故不參加重要集會論)。
五、競賽日期:中華民國98年12月25日(星期五)上午九時正。
六、競賽地點:本校區暨周邊相關道路,起、終點均設在本校體育館。
七、競賽分組:(共分七組)
(一) 長青組:本校男、女教職員工年齡56歲以上【民國42(含)年以前
出生者】屬之。
(二) 教男組:本校男教職員工56歲(不含)以下均屬之。
(三) 教女組:本校女教職員工56歲(不含)以下均屬之。
(四) 男子甲組:本校陸上運動技術學系、球類運動技術學系、技擊運動
技術學系、運動技術研究所等男生屬之。
(五) 女子甲組:本校陸上運動技術學系、球類運動技術學系、技擊運動
技術學系、運動技術研究所等女生屬之。
(六) 男子乙組:本校體育推廣學系、運動保健學系、休閒產業經營學系
、適應體育學系、體育研究所、運動科學研究所、教練研
究所等男生皆屬之。
(七) 女子乙組:本校體育推廣學系、運動保健學系、休閒產業經營學系
、適應體育學系、體育研究所、運動科學研究所、教練研
究所等女生皆屬之。
八、競賽里程及路線(詳如附件路線圖):
(一) 教職員工各組及學生女子甲、乙組均跑一圈3.5公里。
(二) 學生男子甲、乙組均跑兩圈7公里。
(三) 路線:
體育館(起點右轉)→繞停車場一周(左轉)→收費亭 (左轉)
體育館前噴水池(右轉)→網球館(左轉)→游泳池→田徑場正
門路口(右轉)→水塔路口(右轉)→學人(職務)宿舍(繞
圈折返)→水塔路口(左轉)→田徑場正門路口(右轉)→
田徑場旁馬路→綜合科技大樓(左轉)→行政教學大樓(東側
馬路)→志清湖(右轉)→收費亭(左轉)→體育館門口(終點)。
九、報名辦法:
(一)組隊方式:教職員工組以單位或個人名義報名,大學部以班級、研究
所以年級(體研所、運科所、教研所、運技所、體推系碩士班、運保系碩士班、產經系碩士班、適體系碩士班)為單位組隊報名。
1. 學生甲組共13隊:陸上一、陸上二、陸上三、陸上四、球類一、球
類二、球類三、球類四、技擊一、技擊二、技擊
三、技擊四、運技所。
2. 學生乙組共23隊:體推一、體推二、體推三、體推四、運保一、運
保二、運保三、運保四、產經一、產經二、產經
三、產經四、適體一、適體二、適體三、適體四
體研所、運科所、教練所、體推系碩士班、運保
系碩士班、產經系碩士班、適體系碩士班。
(二)報名方式:
1、學生部分請本校教務處提供98學年在職學生資料(含系、
所年級、姓名及性別),供體育室製作秩序冊。
2、教職員工部分請人事室及總務處提供員工資料(含單位、
職稱、姓名、性別及年齡等),供體育室製作秩序冊。
3、以上資料請以電子檔方式於12月11日(星期五)前,E-mail
至hky@mail.ntsu.edu.tw信箱,俾利作業。
十、獎勵辦法:
(一)參加獎:參加比賽並跑完全程者,可憑終點名次卡兌換參加獎乙份。
(二)個人獎:教職員除長青組取前5名,餘各組取前6名,學生組每組取前6名頒發獎狀及獎品乙份。
(三)團體獎:分學生甲組(13隊)、學生乙組(23隊)兩組團體總錦標,
甲、乙組總積分獲前三名者各頒錦旗乙面。各組團體積分錄取名次及計分方式如下,合計積分愈高者獲勝(如積分相等則以各組個人前3名之成績作為評比序次):
組別
團體獎計分錄取名次
計分方式
男子甲組
女子甲組
男子乙組
女子乙組 50名 第一名50分,第二名49分,第三名48分,依此類推,第四十九名2分,第50名1分。
(四)摸彩獎勵:準備豐盛獎品,提供跑完全程者摸彩,敬請期待!
十一、報到時間地點:98年12月25日(星期五)上午8時至8時30分在體
育館進門領取參加卡。參加卡請勿遺失,競賽當日未
佩帶參加卡參賽者,成績將不予計算,進入終點亦不
發給名次卡。
十二、摸彩:
(一)時間地點:當日(98年12月25日,星期五)比賽後,上午十時卅分起於體育館內進行摸彩。
(二)參加辦法:選手進入終點可獲名次卡乙張,請將名次卡上之摸彩聯
撕下投入體育館門口的摸彩箱中參加摸獎,並請保留兌
獎聯以便兌獎。摸彩時在場者始有兌獎機會,經摸彩人
宣讀號碼三次,以持有名次卡兌獎聯者為獲獎者。
十三、競賽規定:
(一)升旗典禮:98年12月25日(星期五)上午九時正。
(二)起跑時間:各組均在九時卅分起跑。
(三)時間限制:起跑後六十分鐘內須完成,否則成績不予計算。
(四)凡有下列情形者一律取消比賽資格:
1.未在規定時間內跑完本辦法規定之全程者。
2.未佩戴參加卡參賽或未佩戴各檢察站發給之信物標誌者。
3.未按比賽規定路線行進投機取巧者。
(五)本次競賽路線設有檢察站,參加比賽者均須通過各檢察站並取得信物標誌才可進入終點計算成績。
(六)本競賽終點共設男生組與女生組兩個入口道,參加者須依個人性別進入正確之入口道,並領取大會所發給的名次卡,作為成績計算依據。
(七)團體成績之計算,當有兩隊以上之積分相同時,則以該隊錄取名次最佳前三名總分較高之隊為勝。
(八)凡有心臟血管或高血壓等疾病者,不可報名參加比賽。
十四、注意事項:
(一)參加者請於賽前參加熱身,俾避免運動傷害。
(二)賽前應做充分的長跑訓練以增強體力,確保身心健康。
(三)凡因故不克參加者應依規定辦理請假手續。
(四)需請假者請提證明,公假(附公文)、傷病假(附醫院或健康中心證
明),並於98年12/23日(星期三)前至體育室登記。
(五)如活動當日遇天候惡劣(颶風、大雨、閃電等),由體育室向校長請
示後,可宣告本活動暫停或延後實施。
十五、本競賽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後簽陳校長公佈實施。
